为进一步深化检察听证工作,提升检察履职透明度和公信力,9月27日上午,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暨初任培训。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卫星出席仪式并讲话,会议由院副检察长施爱华主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菊及听证员代表等参加活动。
顾菊副检察长宣读聘任通知
曹卫星检察长为首批听证员颁发聘书
两名听证员代表就如何当好听证员进行表态发言。
通州湾示范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陆善辉
“作为一名市场监管人,能担任检察院首批听证员,我感到非常荣幸与自豪。以后我一定积极参与检察听证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对待每一起听证案件,切实履行好听证员职责。”
通州湾示范区第一实验小学副校长 郁伟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将主动融入检察听证工作,宣传检察好声音、好做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并结合本职工作,落实好普法责任,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检察工作。”
曹卫星检察长就做好听证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充分认识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使命感责任感。严格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对于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化解、落实普法责任的重要作用,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是要准确把握听证员的职能定位,认真履职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听证员是公正司法的“监督员”,是案件办理的“参谋员”,是社情民意的“联络员”,是法治建设的“宣传员”,要积极履职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三是要严格落实服务保障举措,扎实推进听证工作规范运行。相关业务部门要组织听证员系统学习业务规定,为听证员充分、高效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听证员在依法履职的同时,也要注意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聘任仪式后,与会听证员共同观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听证工作的宣传片。第一检察部主任邱有全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今后,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最高检“应听尽听”工作要求,扩大听证范围,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