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海安某公司、张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6月26日下午14时
二、听证会地点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银海路84-2号)
三、注意事项
(一)旁听席位有限,请有意参与旁听的公民,于2023年6月26日10时前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
(二)旁听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场,进场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三)听证期间必须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
电话:0513-80163205
特此公告。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