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2021年7月16日,通州湾检察院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南通市知识产权案件,让南通市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进一步提档升级。
现将该院建院以来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予以发布,企业经营者可参考案件多发类型、特点等采取有针对性地预防、保护措施,也期待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的了解、支持和监督。
案件概况
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6件189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行政督促履职案件4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
从权利类型来看
侵犯商标权案件占比最高,共71件,占89.87%;侵犯著作权案件6件,占7.59%;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案件3件,占3.79%;侵犯商业秘密案件2件,占2.53%。其中3件同时属于侵犯著作权案件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案件。
从权利人类型来看
权利人为外国企业的案件约占二成,权利人为中国企业的案件约占八成。中国大陆及港澳台权利人中,权利人为民营企业的案件约占75%,权利人为国企的案件约占25%。各类型市场主体都得到平等司法保护。
从侵权假冒产品类别来看
假冒酒水案件占30.99%,假冒家纺案件占23.94%,假冒电动工具案件占16.9%,假冒鞋服案件占7.04%,假冒保鲜膜、日化用品、电视机等其他产品的案件合计占21.13%。家纺和电动工具案件多为侵犯南通本土知名品牌案件,与南通家纺和电动工具产业兴旺发达有关。
从侵权产品销售渠道来看
约4成案件存在网络销售行为。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成为侵权行为重灾区,如林某某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假冒某品牌润滑油470余万元;侵权假冒产品线下销售多发生在非授权经销商门店。
从侵权人特点来看
商业秘密案件中,侵权人普遍文化程度较高,拥有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一技之长,反侦查能力较强;侵犯商标权案件中,侵权人在年龄、学历、从业经验等方面无明显倾向,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技术含量较低有关。64.56%的案件存在个体工商户违法犯罪行为,17.72%的案件存在公司违法犯罪行为。
从案发原因来看
有侵权人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如滕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近10万件,因客户未支付尾款,滕某求助公安机关解决“经济纠纷”而案发;也有权利人风险防范能力不够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商业秘密权利人保密措施不够严密,注册商标权利人商标注册不周全、商标使用不规范等。
从案件处理结果来看
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和解撤诉、调解结案率达83.33%;行政督促履职案件中,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公益诉讼案件均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解决问题。刑事案件中,相对不起诉率17.19%;已判决生效案件中,缓刑适用率88.46%、禁止令适用率5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