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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价格仅一半,这种小便宜占不得!
2023-04-24 17:26:00  来源: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  作者:金建伟 任童

  网络购物是当今消费的一大趋势

  从工业生产设备到居民日常用品

  物美价廉、方便快捷的特点

  总是更容易让消费者心动

  一些不法分子就打起了歪主意……

  润滑油可以说是机械工业设备的黄金血液,有着润滑、辅助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重要功能。假冒润滑油不仅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符合生产技术规范的润滑油在使用中还会引发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有人却不以为然,打起了制售假冒润滑油的念头。

  2017年6、7月份,被告人林某获悉“假名牌”润滑油需求量大、利润丰厚,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好商机”。经过“市场调研”,他发现“长城”牌润滑油在市场上的占有率较高,便从他人处大量购买假冒“长城”牌润滑油,并在其经营的网店上销售,价格仅为正品“长城”牌润滑油的一半左右,吸引了一大批消费者。至案发,林某的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00余万元。

  林某本身不生产润滑油,这么多的润滑油是从哪来的呢?原来林某有三个上家,分别是被告人凌某、朱某和王某。三人的造假流程基本一致,——低价购入其他品牌润滑油和标有假冒“长城”注册商标的空桶、防伪标,再经过调油、灌装、贴标程序,小品牌润滑油摇身一变,就成了“长城”牌润滑油。为了留住林某这样的大客户,三人甚至为其提供了“一件代发”服务,林某只要在网上接接单子就能赚取中间的差价。

  近日,经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0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凌某、朱某以及王某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同时禁止4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生产、销售与润滑油商品相关的经营活动。

  检察官提醒

  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作为电商经营者,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从正规渠道购进正规厂商的货品,诚信经营方能做大做强。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不要贪小便宜,小心陷入网购“陷阱”。大家都应当自觉抵制“山寨”,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及时举报投诉,让“山寨”无处遁形。

  编辑:曹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