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现将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考人员名单
详见《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招聘01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招聘02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附件2)。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时间:12月12日9:30-12:00;
2.地点:南通通州湾高级中学仁恕楼三楼选科教室(2)(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通州湾商务大厦莱茵东郡斜对面)乘坐808路、817路、800路、818路、819路公交至通州湾高级中学站;
3.注意事项:笔试前30分钟,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以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自带橡皮、黑色水笔等文具,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三、01岗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12月12日13:00-14:00,速录技能测试第一场:准考证号2021120902-2021120928,第二场:准考证号2021120930-2021120953;
2.地点:南通通州湾高级中学诚明楼四楼计算机网络教室(3)(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通州湾商务大厦莱茵东郡斜对面);
四、02岗体能、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试
1.时间:12月12日13:30;
2.地点:南通通州湾高级中学操场(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通州湾商务大厦莱茵东郡斜对面);
3.注意事项:考生13:00到达测试地点热身并进行抽签决定考试序号。逐个测试完项目一立定跳远后,统一测试项目二1000米中长跑,考生确认测试成绩并签字。考生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进入驾驶技能测试。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视同主动放弃体能测试。
(二)驾驶技能测试
1.时间:12月12日体能测试结束后;
2.地点:南通通州湾示范区实际道路;
3.测试内容:手动档小型汽车驾驶;
4.注意事项:驾驶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驾驶技能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疫情防控
1.考生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出示“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同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考生应如实填写《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3)现场签字,交给工作人员。凡体温高于37.3度、“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异常或“防疫行程卡”中带有*号且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无法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应综合考虑天气、道路状况及疫情防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和出行路线,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附件:1.《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招聘01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本公告解释权归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