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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拉帮结伙仿冒品牌电动工具 22人接受审判
2024-09-27 14:54:00  来源:通州湾检察院

  “检察院的同志不仅帮我们挽回一些经济损失,你们的工作,对以后制假售假的都是震慑,现在假货对我们的负面影响小多了!”近日,检察官在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艺公司”)走访时,该公司负责人向检察官感慨道。

  大艺公司是江苏省南通市一家著名的电动工具生产企业,该公司注册商标“大艺”获得了“驰名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与一般商标只能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相比,驰名商标还可以获得跨类保护)认证。2020年7月,在江浙沪一带从事五金生意的顾某,看着大艺公司生意红火,也想“分一杯羹”,开始销售假冒“大艺”品牌电动工具。2021年8月,顾某与好友蔡某把业务“升级”,开始生产假冒“大艺”品牌电动工具,从贷款、租场地到拉亲戚入局,一个制假、造假团队就此形成。2022年6月,顾某在河南的销售下线被抓,东窗事发后,顾某如实供述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事实,并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顾某和蔡某为了躲避风头,将造假场所、团队转让给薛某。但短短5个月后,暂未找到其他来钱门路的顾某和蔡某,决定重操旧业。顾某还找到冯某等9人为其伪造“大艺”注册商标标识的配件和包材,再通过好友毛某等6人的网店,将假冒的电动工具销至全国各地。

  2022年9月19日,公安机关发现,一家名为“大艺工具配件”的网店未经大艺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授权,就销售有“大艺”商标的产品,截至2023年2月,涉案金额高达686万余元,被公安部挂牌督办。

  2023年4月,江苏省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检察院(下称“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迅速组建了专门办案组,依法介入此案。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链条式犯罪,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范畴,但本案有其特殊之处,不能照搬法律条文。”该院办案检察官金建伟发现,涉案成品电动工具是由很多零配件组装而成,卖出去的成品远远小于配件数量。“我们不能将所有的犯罪行为均以成品整体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依照犯罪行为所处的上下游阶段分类处置,对于犯罪的上下游分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入罪。”因此,检察机关在介入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提出总体把握主客观、罪责刑相统一原则,推动公安机关成功立案侦查8人。

  2023年6月,公安机关将顾某等18人移送至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8月,公安机关又将毛某等3人补充移送至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中,检察机关通过构建“资金链+物证链+口供链”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逐人释明犯罪数额计算过程,追诉漏犯1名,并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积极搭建磋商平台,帮助权利人获得合理赔偿142.5万元。

  2024年1月30日,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对顾某等22人提起公诉。3月1日,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分别判处该22名被告人四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编辑:曹燕